各分工会:
根据浙江省教育工会《关于做好困难教职工家庭情况调查的通知》(浙教工【2022】27号)文件精神,为全面了解和掌握困难教职工家庭生活状况,不断提高工会送温暖和帮扶工作的精准化水平,结合2023年元旦、春节送温暖工作,现就2022年困难教职工家庭情况调查摸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调查范围
在职工会会员家庭(含2022年度退休的)。
二、工作要求
1.调查排摸。深入开展调查和排摸,全面掌握困难教职工情况,分析统计困难教职工总体数量、致困原因和帮扶需求等,及时建立基层直属单位困难教职工档案。
2.填表上报。各分工会填写并上报《困难教职工家庭申报表》(每户教职工家庭一张表格)和《困难教职工家庭申报汇总表》,分工会主席签署意见,加盖公章。
3.审核公示。由校工会汇总初审、召开工会委员会会议讨论,根据各分工会上报的困难教职工情况,确定补助金额,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放。
三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职工家庭不予建档
(一)拥有2套 (含)以上商品住房的(拥有2套商品住房,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15平米的除外);
(二)拥有商业用房、厂房或雇佣2人(含)以上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;
(三)子女进入高收费私立学校或自费出国留学的;
(四)拥有1辆以上用于家庭日常生活汽车(仅拥有1辆的除外);
四、时间安排
各分工会请于2022年11月25日下午4点前完成调查摸排、填表上报工作。
五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
联 系 人:陈纬梁
联系电话:0571-86832672
附件1.doc
附件2.doc
校工会
2022年11月21日